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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标签的要求

http://www.1866.TV/ 2014/11/20 10:08:27 阅读数:314

  近日从农业部网站获悉,农业部就《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中,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问题发布第2066号公告,共计十四条。公告的发布对兽药企业未来包装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就主要点进行分析。

  一、公告首次直接表明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要求印制标签和说明书,意味着企业在产品说明方面没有发挥空间,否则可能面临违规风险。《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未收载的产品按照批准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印制,但是不可更改其备案的图案。只能修改颜色或说明书项目的顺序。

  二、首次规范了处方药的印刷标准以宋体红色标注“兽用处方药”,不再标注“兽用”;属于外用药的,还应按照规定标注“外用药”.对附加在包装盒内的说明书,“兽用处方药”标识的颜色可与说明书文字颜色一致。不得通过粘贴或盖章方式对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意味着以前老包装没有以上标识的只能做报废处理不能盖章等去修正。

文章来源:火爆兽药饲料招商网 编辑:小夏